- 標題:106學年度地政學系碩士在職專班正取生現場報到&驗證相關事宜
- 公告日期:2017-03-28
106學年度地政學系碩士在職專班正取生現場報到&驗證相關事宜
106年5月22日至23日(星期一至二)上午9:00-12:00及下午2:00-5:00
※本校以掛號信函寄發正、備取生錄取通知單;正、備取生應如期辦理報到。逾期未報到者,不得以未接獲通知要求補救措施。
正取生現場報到、驗證程序:
作業項目 |
說明 |
報到時間 |
106年5月22日至23日(星期一至二)上午9:00-12:00及下午2:00-5:00 |
報到地點 |
本校綜合院館南棟六樓地政學系辦公室(270618室) |
報到方式 |
以現場方式辦理,方式有二: (1)本人親自辦理。 (2)委託他人代辦:附委託書(需含本人及被委託人簽名)及被委託人之身分證明文件正本。 |
報到、 所需文件 |
1.學歷(力)證件: (1)查驗中文畢業(學位)證書正本,另繳交影本一份(改名者須附戶籍謄本影本)。 (2)以「入學大學同等學力認定標準」報考資格錄取之考生,查驗相關證明文件正本,另繳交影本一份。 (3)教育部香港立案各校院學生,查驗教育部驗印之畢業證書正本,或學校開具附核准入學學籍文號,且經教育部駐港代表加蓋印信之大四下肄業證明正本,另繳交影本一份。 (4)持國外學歷考生,依教育部「大學辦理國外學歷採認辦法」(簡章附錄三)規定辦理,查驗相關證明文件正本,另繳交影本各一份(申請人係外國人或僑民者免附入出國境紀錄,惟須提出身分證明文件正本供查驗)。 (5)持大陸學歷考生,依教育部「大陸地區學歷採認辦法」(簡章附錄四)規定辦理,查驗相關證明文件正本,另繳交影本各一份。 (6)持香港、澳門學歷考生,依教育部「香港澳門學歷檢覈及採認辦法」(簡章附錄五)規定辦理,查驗相關證明文件正本,另繳交影本各一份。 3. 兩吋彩色照片電子檔(製作學生證用)。 4. 未依規定辦理驗證者,視同放棄入學資格,其缺額由同專班已完成報到手續之備取生依序遞補。 |
- 附件檔案: 錄取生現場驗證委託書
- 參考連結:http://www.nccu.edu.tw/zh_tw/admissions/Master
- 張貼人:曾思源
- 最後修改時間:2017-03-28 AM 9: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