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政府地政局
其他人員
340薪點(月支薪45,900元)
無
1
10-臺北市
113/08/07~113/08/20
(一)大學以上地政、都市計畫、法律及不動產相關科系畢業。
(二)具承辦繼承登記案件經驗者佳。
(三)具良好溝通協調能力,能配合業務需求外勤及加班者佳。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第1項各款規定之情事者。
(一)地籍清理代為標(讓)售、經第2次標售而未完成標售者之國有登記等相關業務。
(二)權利人申請發給土地價金或發還土地相關業務。
(三)其他執行地籍清理條例所規定之相關業務。
(四)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110204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北區
oa-1051@gov.taipei
(一)網路報名者:請於公告日期截止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本職缺公告點選「我要應徵」登入「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填寫完整履歷資料內容(含工作經歷、個人專長、工作期許、自傳等),並將最高學歷證書影本、相關專業訓練或實務經驗證明影本上傳為附件。
(二)E-mail報名者:請於公告日期截止前將公務人員履歷表及前開表件電子檔Email至oa-1051@gov.taipei(紙本恕不受理),郵件標題請註明「應徵臺北市政府地政局土地登記科臨僱管理師」,並以電話確認承辦人是否收到電子郵件。
(三)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不合格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四)本職缺正取1名(340薪點,月支薪45,900元),得候補2名;進用期間自實際報到日起至116年12月31日止,期限屆滿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延長),聯絡電話:02-27287329洪小姐。
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職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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