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員約僱職務代理人(5等280薪點)
資格條件 |
1.大專以上畢業。 2.具地政或法律相關科系或具地政業務相關經驗者。 3.具備office各項軟體之基本操作能力。 4.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規定之各款情事者。 |
工作項目 |
辦理地政相關業務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薪資 |
折合薪資38,948元,其他勞健保等均依相關規定辦理。 |
僱用期間 |
自報到日起至114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錄取人員報到前1日止(約114年10月底) |
助理員約僱職務代理人(4等250薪點)
資格條件 |
1.大專以上畢業或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3個月以上或1年以上經驗者。 2.具備office各項軟體之基本操作能力。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規定之各款情事者。 4.具地政業務相關經驗者尤佳。 |
工作項目 |
辦理地政相關業務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薪資 |
折合薪資34,775元,其他勞健保等均依相關規定辦理。 |
僱用期間 |
自報到日起至原職人員育嬰留職停薪期限屆滿前1日或申請原因消失復職前1日止(目前預計至114年12月18日) |
新北市樹林地政事務所(地址:新北市樹林區地政街12號)
am0689@ntpc.gov.tw
報名方式:請符合上開資格條件者,於114年7月9日前完成報名:
1.報名應徵:請先至「ECPA人事服務網」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站,點選「我要應徵」後依序完成線上報名作業(須註明白天聯絡電話及填寫自傳,個人照片無須提供、得免上傳),再按網頁提示依序完成線上報名作業(相關操作請參考事求人網站左下「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應徵作業說明」)。
2.請併同於系統上傳下列相關附件:
(1)身份證正反面影本、(2)最高學歷證件影本、(3)退伍令或免役證明(無則免附)、(4)身心障礙證明正反面影本(無則免附)、(5)其他經歷證明(如履歷表有列出請提供離職證明)、專業證照、相關訓練證件等資料(無則免附)。前開資料請依上列順序掃描成一個PDF檔俾利審查,資料如有不實或疏漏,一切後果由當事人負責。
3.若有證件不齊,請於114年7月9日前完成補件程序(電子信箱僅提供補件,投件請仍以系統送件成功為憑),聯絡電話:02-26808001分機600陳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