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僱職務代理人
新北市新店地政事務所
約僱人員
無資位
無
1
不拘
23-新北市
110/08/05~110/08/16
一、國內外大學以上畢業者。
二、熱心負責品行端正。
三、需熟稔電腦操作及文書處理相關作業,具溝通能力。
四、具地政相關業務經驗者尤佳。
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規定之不得任用情事。
一、辦理土地登記審查等相關業務。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新北市新店區北新路1段86號13樓新北市新店地政事務所
ah2664@ms.ntpc.gov.tw
正取:1人;備取︰2人,(候用期限︰3個月)。
自報到日起至111年1月27日育嬰留職停薪期間復職前1日止或僱用原因消失後。
5等280薪點月支新臺幣34,916元。
1.應檢具之證件:
(1)非編制人員甄選報名表1份(相關表件請至本所網頁http︰//www.xindian.land.ntpc.gov.tw/下載專區/各類申請書表/本所文件表格/非編制人員甄選報名表下載使用,請電腦打字、含照片、白天聯絡電話、自傳、親自簽名)。
(2)最高學歷證件影本或學生證。
(3)身分證件影本。
(4)其他經歷、專業證照等證件影本。
以上影本請以A4紙張裝訂,資料如有不實或疏漏,一切後果由當事人負責。
2.報名方式:
(1)請於8月16日前將相關經歷證件資料逕(寄)送新北市新店區北新路1段86號14樓新北市新店地政事務所人事室周小姐收(以郵戳為憑,恕不退件)或寄ah2664@nms.ntpc.gov.tw周小姐收。
(2)信封請加註「應徵登記課課員職務代理」,證件不齊或逾期報名者均不予受理。
(3)聯絡人︰周小姐02-29146634
3.甄審通知︰應徵者由本所先行書面審查,擇優通知參加面試,餘恕不通知亦不退件,面試後,從應徵人員中擇優錄取,若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所得予從缺。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以利郵寄。
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職缺